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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为上者分忧

后来改革开放,逐渐加大了土地的开发利用,但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做出详细的规定,这是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积累了经验,也吃了很多苦头。
    直到1988年,《土地管理法》规定,绝大多数建设单位应该通过土地出让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正式登上历史舞台。
    但是,《土地管理法》没有规定具体的出让方式,从1990年到2002年间,几乎所有的土地出让都是通过当地政府和企业单位私下里“闭门谈判”获取,这使得实际成交价格远低于市场基准定价。
    比如,1998年首都的土地出让金是43亿元,占首都当年GDP总值的百分之二不到。
    苏淮全省土地出让金占比不到百分之零点五,至于东江,可以忽略不计。
    一方面,是因为地卖不出去,另一方面,是因为土地出让金真的太便宜。
    东江的土地出让金基准定价在200元上下浮动,可那是指正常年份。不正常的年份,比如93、94年房地产最火热的时候,上涨到六百元。
    现在也是不正常的年份,泡沫破裂,房价暴跌,土地出让金自然也得随行就市。
    但,跌倒90元,也真的是离谱之极。
    “是吗?关于暴涨,你有具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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