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章:离岸公司(盟3/4)
接持股,所串联的公司高达十几家,当然其掌控的股权也是比较多的,通常持有LVMH集团的股权都在百分之几以上。
在这份文件袋中的诸多手续文书中,涉猎了超多和经济学、投资学、会计学、法律学等领域相关的专业知识,以林谦这半吊子的水平,只能勉强看懂些皮毛,甚至是连皮毛都算不上。
同时,林谦惊奇的发现,这些他当前所掌控的投资公司,并不是凭空冒出来的,其中很多公司的历史甚至能追溯到百余年前。
这些公司所掌控的LVMH集团的股权,也不是突然拥有的,很多公司早在几十年前,甚至是在LVMH集团刚刚成立之初,便已经持有了LVMH集团的股权。
它们直接或间接持有LVMH集团的股权,但是却从不参与LVMH集团的运营和决策,就好似是非常纯粹的投资公司,结果不知道系统运用了究竟怎样的力量,让这些投资公司的实际掌控人瞬间易主。
在查看完这些手续文书后,林谦面露些许思索之色。
当前他所掌控的这46家投资公司,全部都是离岸公司,根本不在国内监管的范围之内。
而且这46家投资公司,分布在全球各地,欧洲、亚洲、美洲皆有分布,所以如果不是林谦自主暴露,林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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