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大野子山山神
脖子把它提了起来。
“说,你是怎么成妖的?还敢去抢占别人的身体……犯法了懂不懂?!”
方归元说的犯法,犯的当然不是人间的那些法律法规了,而是由天界冥府共同颁行,三界共同遵守的律令——话说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三界法规在最近几百年里面也改了不少。
其中抢夺别人的身体这可是明文规定的不准!
要是有人在机缘巧合之下而且是非自愿的,魂魄就到了别人身上——就比如说像小说里面的魂穿情节那样的——这样的情况,对那具肉体还有体内魂魄的损害也小,只要不为非作歹肆意妄为,就算方归元他们看到了,也只能说一声缘分。不过要是该身体的原主人还存在的话,又要看情况而定了。
而像泰迪精这样的情况,那可是强行夺取!不但对肉体的损害巨大,还随便的拿着人身来发泄自己作为动物时的“本能”……这可是一个不小心就能弄出人命的事!而且人死了以后也会因为自己是被一个妖怪害死的,属于非人类向的死亡,还会被羁押在枉死城里面停留不去,硬生生的要人把该有的寿数用完了才能真正的去投胎转世……
所以只要一看到这样的事情,是谁都能出手的!
要是打不过那就去当地的神祗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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