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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十三:我的打工生活与爱情(三)

二十一岁,结婚好像嫌太早了点。如果在农村,这个年龄不但足够结婚,而且有点大龄了。但是我已经出来了,虽然只是打工,也自觉见多识广,算个城里人,应该以城里人的眼光来看问题。其次,我和魏文馨的事情还没有同双方家里说过。我在家里是长子,这么不声不响地带个外乡女孩子回去(在我们那里,不是一个县的就可以称为外乡人),说是我的老婆,恐怕有点不妥,会被老爹老妈修理;魏文馨估计跟她家里提起过,但我还没有去过她家里,就这么把她家小女儿拐走,于理不通。要去她家里,这笔开支小不了,非得和老爹商量不成。接下来,我以前没结过婚,对婚姻不甚了了。人就是这样,对于自己不了解的事情怀有一种本能的畏惧。在我看来,成家立业生孩子这样的事情非常重大,一时恐怕难以承担。

    最后,也许是最重要的一点,在我心里,还并没有完全确定要娶魏文馨做老婆。我觉得可以再挑一挑。如果是花蕊,我可能就不犹豫了。

    这么想着,我竟然有点恼恨起江时虎来。假如花蕊是别人的女朋友,我早就动手抢了。都是这小子!

    当然,要是我黑心些,现在也还可以抢。可是魏文馨已经怀了我的小孩,就这么一脚把她踢开,再抢了好朋友的女人来做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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