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家的感觉
出所补办呢,就接到周益民哥哥的电话,要介绍个男人给她认识,各方面条件都不错,完全符合她的标准,她就去了。
闪婚有很多弊病,两个素不相识的人生活在一起,获得幸福的不多。她没有想过自己会赶一回潮流,刘念手腕上的伤疤,让她认出这个男人就是当年救自己的那个军人。
这些年她一直在寻觅等待,终于把自己拖到了剩女行列,不得已才同意相亲的。因为她想明白了,当年自己还未成年,可他都已经当兵了,年龄肯定比自己大不少。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肯定结婚了,那自己的等待就变得毫无意义。
老天是眷顾她的,当她不再苦苦找寻时,他就像从天而降的礼物,出现在她的眼前。
第一次相亲就相到了念念不忘的恩人,她很激动,正琢磨怎样介绍自己,向他表达谢意时,他竟然开口求婚了,她也没有一丝犹豫就答应了。
自己虽然是写的,笔下的人物有形形*的人生,可那是,是虚构的生活;她是女人,虽然会憧憬浪漫的风花雪月,但现实是残酷的,她不会把现实与幻想混淆。
言之凿凿的自己竟然投进闪婚的行列,不能不说计划没有变化快。
可能是自己的大胆直率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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