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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幽默有趣,很适合做朋友。
但丁酥本人是很难定下心来的,她这个人,容易喜新厌旧,大学填志愿时,她选了计算机系,只是因为她那时迷上了电脑,但学了一年多,她就没了那浓浓的兴趣,即使能学好,她也不乐意花太多心思在上面。
按理说,这样的丁酥,是很难坐得下来琢磨文字的,但实际上,能让丁酥一直坚持了七年之久的,是写文,还有,宋越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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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下!”丁酥见电梯门即将关上,连忙出声,拎着东西快步跑了进去。
“25楼,谢谢。”说完这句,丁酥忙着低头找自己的高跟鞋,她脚上穿的是运动鞋,想着换一下高跟,完全没发觉电梯里的异常。
站在摁电梯角落的黑西装男子往身后看了看,见男人专注看着进来的丁酥,愣了愣,默默伸手摁了数字25。
找到高跟鞋,丁酥伸手拿了出来,正要弯腰放到地上,却不小心从侧面的镜子对上了男人锋芒毕露的双眼,丁酥眼皮使劲跳了跳。
拎着高跟的手放也不是不放也不是,丁酥就这么直愣愣地与镜子里的那双眼睛对视了。
那是一双漂亮得过分的桃花眼,长在男人身上,却只会让人觉得刚刚好。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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