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节
对方华一样,把什么都教给他,当他是徒弟一样,认为他是个做饭的天才。
有些地方一点就通,而且青出于蓝胜于蓝,还能举一反三,比方华牛逼多了。
方华那个笨蛋怎么学都学不好,所以其实不是人不行,是擅长不擅长,喜欢不喜欢,他喜欢做饭,所以觉得做饭很简单,一学就会,有时候也不太明白那些怎么学都学不会的蠢货是怎么搞的,那么简单都不会。
而且还说做饭难,怪食材不行,只要有本事,豆腐也能做出肉味好吗?
恐怕在别人眼里他也是这样,那么简单的训练死活跟不上,所以这是代沟吗?
虽然他们饭店的价格和其他饭店差不多,不过手艺可要精湛的多,许多别家店不能处理的菜也全会,像那个田螺,虽然许多人喜欢吃,但是处理起来太麻烦。
大部分的饭店为了省劲都是直接连壳一起炒,让客人自己把肉剔出来,久而久之也成了传统,实际上把肉剔出来炒才是最好吃的。
而且卫生,带壳炒虽然保证了原滋原味,但是这样一来客人为了剔肉肯定吃的满手都是,虽然有一次性手套,不过有重要客人在场也不好意思用,基本都会剩下来。
老板教他的方法就是快速处理田螺,用醋和水一起烧,烧到滚烫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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