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在那边,再没有比这个更得意的事,所以初三的班主任说她性格古怪。
林校并没觉得“古怪”这两个字有什么不妥,她甚至异想天开地认为那是对她的夸奖,中二的脑袋,简直充斥着各种让她现在想起来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眼光去看待的事。
“不过我觉得那时候挺厉害的,”张明丽稍顿了一下,似乎很满足当时被罚站在外面的情形,微眯起单眼皮的双眼,眼角微微上扬,她一拍林校的肩膀,“谁有这样的机会?”
简直跟中二时期的林校一模一样,林校重生了,可张明丽还是当年的张明丽,一点儿都没改变,简直让林校真想清洗一下她的脑袋,看看她的脑袋里都装着些什么,呃,装着些什么东西,其实林校也应该清楚。
虚荣,怪诞。
两个人都是,所以她们要好。
她与张明丽一起要好,后来张明丽结婚生子了,两个人才慢慢地越走越远,到后来几乎都不联系了,或者是一年也没能碰过一次面,尽管她们还是生活在这小镇上,就像两个根本没有交集的人一样,成了平行线。
林校耸耸肩,从张明丽身上清楚地看到她自己当年的鬼模样,却是将话题拉了回来,“卖东西给同学,这事儿我从来没想过——”
“有什么不好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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