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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只是全然没想到这座城市的太阳晒起来竟是如此火辣地疼,在体悟到这是个很蠢的主意后,我们的渡假小屋计划就此报销,这四张躺椅也就放在顶楼任它们风吹日晒。
不过此时倒是很适合伤心的人斜倚在上,搭配致癌的雾霾,重复播放着老歌,再喝瓶高粱。
在高中时,老孙曾经跟我说过,这高粱就要配冰水喝,先喝一口高粱,连含都不要含,直接送进喉咙,再马上搭配一口冰水,这样就会有回甘的感觉。
事实也确实如此,于是在那时大家普遍还是喝啤酒的年纪,我们两个有段时间都是各拿一只白金龙去参加聚会,简直是狂跩酷炫屌炸天。
直到后来我发现老孙这废物带来的高粱根本是兑过水的,我们才终止了这个装逼恶习,回归啤酒跟威士忌的怀抱。
实话实说,我其实也没很喜欢高粱的味道,但平常威士忌实在是喝多了,要哀悼一段恋情的结束,总感觉要喝些什么不一样的……三杯下肚,还颇有几分怀念的味道。
陈榆在洗完澡后就回市区了,说是什么有亲戚来家里,晚上要一起去吃饭,刚好明天早上没课,她今天就不回来了。
这亲戚来得太巧,让人分不清是真有这回事,还是她在逃避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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