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端倪
,声音又软又媚:我还是比较喜欢秋天。
为什么?
我喜欢枫叶。
枫叶?
嗯,我一直都好想去温哥华看枫叶。如果以后有机会出国,那里一定是我定居的首选地方。
……
顾少霆甚至恍惚间觉得宋斯曼就在他背上,柔软的发丝刚好落在他颈间,又不经意的扫在他脸上。
痒痒的,挠人心扉,几乎将他逼疯。
温哥华……萧冥……
顾少霆猛地握紧了拳头,一想到那个女人也许此刻正像当年那般,娇媚可爱的躺在别的男人怀中看枫叶,心底的怒火瞬间变燃烧起来!
他绝对不允许!
宋斯曼,就算我不要你了,我们曾经做过的那些事情,你也不许跟另一个男人重演!
顾少霆根本察觉不到自己滔天的嫉恨,只觉心头那把火快将他烧死!
马上订票!去温哥华!
……
两天后,温哥华。
清晨,枫叶飘落,鸟鸣天净。
good!
haveaniceday~
晨间跑步回来的男人停下脚步,微笑着对正和自己打招呼的邻居太太问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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