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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三章:剽窃?

给的钱只是够苏福一个人花的,但是总算是有一个能落脚的地方了。
    一般人没有人喜欢来这个地方打工,现在就算是去公司里面当一个保洁员,工资都在一百左右,起码都能养家,但是苏福没这个想法,反正只要自己活得好,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
    这么相安无事的过了几年的时间,苏福所在的饭店换了一个老板,老板是一个中年人,这个老板的女儿刚刚考上大学,假期回来的时候,见到了苏福,感觉这个人很有趣,就多聊了一会儿,苏福这才体会到什么叫做喜欢,以前只是闲暇的时候借书来认认字,老板倒是也愿意教一教,其他的同行们也在教苏福认字,后来偶然听到喜欢这个词,就感觉很不可思议。
    当然了,不可思议的同时,也很不切实际,为什么这么说?原因很简单,苏福根本不认为自己的这个身份能有什么爱情。
    但是见到老板女儿的一瞬间,苏福能感觉到一些不一样,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苏福自己又没有什么存款,手上的存款也买不起什么东西,于是就直接起了捡起老营生的念头,去了一家首饰店,夜深人静的时候摸了一条项链出来,谁能想到正好被守夜的保安抓住了,直接就被扔进了局子里。
    后来工作丢了,爱情什么的,也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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