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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里面放着一小撮还算不错的金黄色的烤烟烟丝。维塔丽反复确认了,大-麻这种东西在沙勒维尔还没有流行,只在巴黎和一些大城市里,是那些时髦文艺青年的必备品。
维塔丽担忧的是,按照哥哥这种“但凡被禁止的事物我都要尝试一下”的性子,他接触到大-麻之后,准会喜欢。要说文艺青年都爱好弄点可致幻的玩意儿,美其名曰“找灵感”,阿瑟也不会例外。
还有苦艾酒。他现在没有沉迷苦艾酒,完全因为他手里没什么钱,但等他结识魏尔伦,再去巴黎,可能就会……
他现在着迷于“帕尔纳斯派”诗歌,对魏尔伦、马拉美很是赞赏,而且还听说保罗·魏尔伦有亲戚在阿登省这边,就在沙勒维尔附近,前不久因为巴黎公社的事情,魏尔伦还到亲戚家避难了一阵子。
阿瑟听人提到过魏尔伦,说他可以写信把他的诗歌寄给魏尔伦。他相当自鸣得意,觉得自己的诗可棒了,但得不到他人的认可,这才是令他十分苦恼的事情。
现实就是,他一个没有名气的年轻男孩,就是写出花儿来,得不到外界的认可,仍然只能是一个默默无闻的阿登男孩,乡下小子。
他的诗歌跟以前流行过的诗歌、现在正在流行的诗歌都不一样,虽然人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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