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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一篇(二十二)

易》筮之的称法是“以《周易》筮之,遇某之某曰”,或“筮之,遇某之某曰”,唯这两筮例出现的称法是“其卦遇某曰”。而从这两筮例所出现的内容看,是只有“卦名”与“卦辞”,却没有“繇辞”的卦书。这可是关乎着《周易》原创文本结构形式的重要信息。有这两筮例所反映的卦书,也正与《周礼·春官》里说的“太卜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其经卦皆八,别皆六十有四”相吻合。
    从《周礼》所记的“三易之法”,可知,无论《连山》、《归藏》,或是《周易》,它们的相同之处都是“其经卦皆八,别皆六十有四”。就是说这三部所谓的“易”里,都是有“八经卦”组合成“六十四卦”的卦名称。也就是说这“三易”里都有六十四卦名称和八卦取象。如《左传》里记载不是以《周易》筮之的这两筮例中出现的《蛊》与《复》卦名称,而在《周易》一书里同样有。并且这两筮例中出现了八种物象(即后来给命名的“八卦取象”)。
    如《左传·僖公十五年》里的卦例中出现的“《蛊》之贞,风也;其悔,山也”。就是通过《蛊》卦符号的内外卦的“八卦”取象得来的说法。
    史巫把《周易》改造成“繇式”结构用于卜筮,无疑是受其另外的“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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