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二篇(一)
到陈国,而随身还携带一部《周易》面见陈侯,陈侯就让这位来自王室里的太史为其儿子敬仲卜筮。周太史用《周易》进行卜筮,其结果是“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这一筮例中出现的《周易》名称,及《观》里的繇辞“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与今本《周易》《观》卦里的第四爻辞是一字不差。《左传》里的第一筮例反映了《周易》一书的出现,其时间是记载在“庄公二十二年”,而这一年若换算成公元纪年,就是公元前671年。但这一年是陈国发生了内乱,陈完应是成年人了。这一年在记述此事时,又插叙追记陈完小时候被卜筮一事。那么,周太史为陈完卜筮的时间,应在公元前671年向前推溯30年左右,即公元前700年左右。史家记周太史为陈完卜筮的时间应是春秋(前770年—前476年)的早期了。有《左传》记,《周易》一书的出现,是在春秋的早期了。
那么,除《左传》一书里记载《周易》一书之前,是否还有有关《周易》一书的记录吗?从目前来看,还没有能找到证明比《左传》一书记载《周易》更早的记录了。《诗》里面有,《书》没有。就目前已知,从出土的考古材料上也无发现比《左传》一书记载《周易》一书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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