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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二篇(六)

”(即《尚书》里的《周书》)中有一则占卜例子,被现代译者,认为是《周易》之类的说法是否正确?
    《尚书·金滕》中记载武王得病,召公和周公商议还是为武王占卜祷祝。周公就用乌龟为武王进行了占卜。《金滕》里云:“……乃卜三龟,一习吉。启龠见书,乃并是吉。公曰:"体!王其罔害。予小子新命于三王,惟永终是图;兹攸俟,能念予一人。"公归,乃纳册于金滕之匮中。王翼日乃瘳。”
    《金滕》里记载周公是用三只乌龟为武王占卜病情都是吉兆,并且武王却在周公占卜后的第二天病就好了。不过现在对《金滕》一文里的“乃卜三龟,一习吉。启龠见书,乃并是吉”这句话的译文,却出现了大不同说法,还出现了认为是以《周易》卜筮的说法。真是如此吗?
    笔者手里有两本《尚书》,也都是当今的注译本。一本是齐鲁书社出版的《尚书注训》,一本是珠海出版社出版的《尚书》。《尚书注训》里对“乃卜三龟,一习吉。启龠见书,乃并是吉”这句话,是这样译的:“就用三只乌龟同时占卜,结果全部重复吉兆。接着又进行占筮。占筮完了,开锁查看藏在柜子里的卦书,竟然全与占卜的吉兆相同”。
    而另一本的译文是:“于是卜问了三龟,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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