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二篇(十一)
。“告”:即告诫,告诉。“公”:周朝的重臣,如周初周公、召公这种角色的重臣。“从”:跟随、追随、参与。“利用”:借助增益条件,即经济的发展。“为依”:为依靠。“迁国”:迁移国都。这句话译成现代文是“居中行事,告诉王公重臣跟随,并借助增加收益的条件为依托迁移国都。
《周易》里的《益》,中心是阐述国家增加收益的道理,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发展社会经济。我们且看初始《周易》第四十二章《益》全文:
“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
我们再将《益》文译成现代文:
“第四十二:增益,有利于社会向前发展,并顺利地实现大业。
利用好增益,将有大作为,是大吉祥的事情,也没有过失。若有了财富上的大积累,不苛刻,不邪恶,永守正道,才是好前景;即使君王用以祭祀天帝,没有什么不可以的。收益是用在不好的灾荒之年,没有过失。爱护百姓且居中行事,应告知诸公,并用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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