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三篇(九)
写《辞源》里的此条目者,却在断章取义。
《周易》不等于《易经》,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易经》确实包括了两部分内容,但不能说包括了《经》与《传》,而应说是包括了《周易》与“十翼”。因为《周易》与“十翼”在西汉都上升为“经”的地位,故《周易》与“十翼”都是《易经》的内容。所以不能把《周易》说成也叫《易经》,否则就混淆了两者的概念。《周易》原创内容,就是六十四篇政治文章。就是今本《周易》,虽然史巫把六十四篇文章篡改成“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附卦辞,爻辞”的形式内容,也是不包括“十翼”内容的,因为“十翼”是不同时期对《周易》作出的各种解释。故《辞源》对《周易》的称谓和包括的内容,作出的解释是错误的。
《辞源》里的这种解释,是受唐宋出现的错误称法的影响,特别是受朱熹的错误说法的影响所致,把“十翼”内容包括到《周易》称谓里,以《周易》为名,分《经》,分《传》。把《周易》内容分“经”分“传”,也就让人错误认为“卦爻辞”为“经”,而“十翼”不是“经”,也就会错误产生出个“周易经传”的称谓来。那么,要问《周易》里谁是“经”,就会像《辞源》里的说法,即把本身是今本《周易》卦爻辞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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