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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三篇(九)

例,但并不是像《辞源》里所说的“主要是通过象征天、地、风、水、火、山、泽自然现象的八卦式推测自然和人事的变化”。《左传》里的筮例,是通过“八卦”取象不假,但又结合《周易》里的文辞作“繇辞”,以假托“神启”(即鬼神的兆示)的方式来联想、附会所问人事的吉凶,整个“八卦式”占筮是巫术的一种形式而已。《左传》里虽反映了史巫以“八卦式”来卜筮人事吉凶,也只能说是一个时期里的占筮形式,本身《周易》原初并不是占筮之书,是史巫不断篡改成卜筮之书。《辞源》里并没有解释清楚《周易》是被篡改成“八卦式”筮书,并且所说的“主要是通过象征天、地、风、水、火、山、泽自然现象的八卦式推测自然和人事的变化”,这是个极易误导人的说法,这是其一;其二:历史进入西汉时期,已不再是以八卦取象(即“通过象征天、地、风、水、火、山、泽自然现象的八卦式”),也不再把《周易》里的文辞当卦爻辞来‘推测’人事吉凶了,而是汉京房在“八卦式”的卜筮基础上架构出了“八卦(或称“八宫”)纳甲五行生克出六亲”的筮法模式,淘汰了《左传》一书记载的“八卦取象”以及结合《周易》里的文辞当繇辞的卜筮方法。所以说《辞源》里就连占筮方法,也解释的错误,何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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