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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四篇(三)

方式,不同直接引用《周易》里的句子阐明事理。
    如《左传·宣公六年》:“楚人伐郑,取成而还。郑公子曼满与王子伯主廖语,欲为卿。伯廖告人曰:‘无德而贪,其在《周易》丰之离,弗过之矣。’间一岁,郑人杀之。”
    这是记郑公子曾对伯廖说过想做周天子的卿士,伯廖就对别人说:“慢满毫无德行又贪婪,恰好应在《周易》里“丰之离”里的说法,不会过多久,就会有危险的。”这里的伯廖只是引用了《周易》的《丰》之“离”名称(“离”是春秋《周易》文本里《丰》里的繇题),而并没有引用《丰》之“离”里的句子(因春秋《周易》文本《丰》里的第六繇辞是以“离”作为繇题,而《丰》之“离”里的内容则是“丰其屋,蔀其家,闚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觌,凶),直接来喻说事理。这里的《丰》之“离”内容正恰当的所隐喻的事理。果然时隔一年,郑公子曼满就被郑国人杀了。
    又如《昭王元年》有一例,也不是占筮,而直接引用《周易》里的“蛊”来说理。《昭王元年》里这样记载:“赵孟曰,‘何谓蛊’,对曰:‘淫溺惑乱,之所生也,于文,皿虫为蛊,谷之飞亦为蛊。在《周易》,女惑男,风落山,谓之“蛊”,皆物也’。赵孟曰:‘良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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