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四篇(三)
所知也。在《易》卦,雷乘乾曰大壮,天之道也。”
这随着时代的发展,对《周易》的表述与说法的内容也多了。我们在举《左传·宣公六年》(公元前602年)里记伯廖直接引《周易》里的《丰》之“离”而论事理,是以春秋《周易》文本里的《丰》之“离”文辞内容来论说公子曼满的行为后果。到《左传·昭公元年》(公元前541年),医和引《周易》“蛊”论事,也同样没有引用《蛊》篇里的文章内容。但是通过对“蛊”字的解释和《蛊》里的画符号的八种物象来论事理,这在《左传》里是交待的比较清楚。这医和与伯廖发生的事情已过去半年多世纪了。到这《昭公三十二年》(公元前510年),过去三十多年。而这例里所引用《易》卦里的说法则又不同了。已不再用《周易》称谓,而是用《易》卦。这《左传》里记录最早出现的用《易》称当是韩宣子适鲁所看见的“易象”,那是三十年前的时候,而三十年后,很明确的出现了《易》卦的称法。并且这里引述《易》卦里的内容论事理,也与一前的说法不同了。这里是很明确的用“八卦”筮卜上的术语了,“雷乘乾曰大壮”。这时候“卦”字也出现了。直接把《易》说成为“卦”。也是用“八卦”里的术语(雷乘乾)得出“大壮”一卦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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