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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9

我都没写过。”
    时间有点久了,说来话长。
    这年头谁还没个青梅竹马啊,尤其在九年一贯制学校读书的我,那必须得有。
    所以小学时候的我,对那个漂亮的小竹马下手了。
    当事人现在就是唾弃自己,太可耻了。
    那男孩子长得真的很漂亮,大大的眼睛,弯弯的睫毛,浓眉嘟唇,贼好看。
    本着路过不放过的可耻心思,我当下就决定要先下手为强。
    于是花了一整个午睡的时间,写了封情书。
    “我跟你讲,那时虽然只要学语文数学,但我还是偏科了,语文一直比数学好。然后把我会的成语,电视剧里面看过记下来的,全套上去了。”
    那个时候写完就感觉,舍我其谁!还有谁!
    老六:“怕不是搞了小半部成语字典。”
    “由于我爸一直嫌弃我的字,然后那男孩子的字又很好看……这也是我觉得他配得上我高水平小作文的原因之一。”我边回忆边说,“所以压着自己的狗爬体费式狂草,愣是一笔一划,端端正正,洋洋洒洒写了三大页纸。”
    老六听完感慨道:“年轻真好啊。”
    这封当时在我看来“惊天动地”的情书,最终石沉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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