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七章 集团总公司
无论古代还是现代,掌握权力的法门从来就没有变过,无非是财权和人事罢了,只要掌握林氏旗下公司的人事升迁和财务审批两项大权,就足以让集团总公司成为旗下所有分公司的老大,并以此让林诚掌握林氏集团最大的权力。
只是万丈高楼平地起,如今集团总公司只有大猫小猫三四只,林诚的首要任务还是把总公司的组织架构、管理体系建立起来。
林诚打算模仿内地官场的组织架构,首先是建立类似于组织部的人事部,其次是建立类似于纪检委的纪律检查室,在林诚的设想中,这两大部门将掌管六大集团三十九家企业经理职位以上的升迁大权。
比如分公司总经理想升迁哪位职工为部门经理,上报集团公司批准之后,该职工可代理部门经理的职位,然而在三个月的试用期中,集团总公司拥有着该职工是否转正的一票否决权。
而分公司老总级别的职务,集团公司更是只有建议权,而没有任免权,每一位老总的升迁和免职,必须得到集团总公司人事部门的批准才行。
接下来就是建立财务部,林诚建立这个部门后,规定集团公司超过一千万的财务支出必须得到林诚的签字才能生效,一千万以下的财务支出则由集团公司的总裁签字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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