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贰拾】
此几番权衡之下晋军暂停攻城,退军三十里后就地扎砦,而后发书朝中请援军。
当此之时,裴穆清没有自城中出兵攻晋军,更没有加固城防以待后战,而是抽调了一股人马,随他连夜出城南下,大有弃城卷甲避战之意。他的这一举动,未曾提前请命于朝中,后经兵部探报禀明朝廷,朝中人人大惊。皇帝虽平素仁和,然闻此亦动了急怒,当下诏令兵部调兵将裴穆清人马截归朝中,下狱问审。
晋军闻豫州城中主帅畏战南撤,虽援兵未至,然不忍放弃此大好机会,又火速整甲围城,寄望于在大平派遣新的帅臣之前将仅留有裨将守城的豫州一举攻下。
景和十二年十月二十七日,裴穆清坐畏战不守之罪,经兵部会同大理寺审定过后,由皇帝御笔判斩。
在诏令已下、处决未行之前,裴穆清在朝中的众多门生以及曾于军中追随过他的武臣们几乎无一人相信他会行畏战撤逃之事,一日内数次联名向兵部请命重审,然兵部因裴穆清罪证确凿、又加皇帝御笔判书,拒不重审。闻此,皇帝命人传诏,曰北境军情紧迫如斯,畏战之罪乃动摇军心之首罪,凡有再上书为裴穆清说情者,皆视与裴穆清同罪。朝中由是无人再敢为裴穆清求情。
二十八日午时,裴穆清于狱中被处斩。自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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