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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最风流(11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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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督邮一怒(中)
如有疑难案件,县里、郡里都解决不了,可以上报朝廷,移送给朝廷里的廷尉处理。这叫做“移谳”。廷尉处理过的疑难案件,就可以当作是“比”。“比”即判例,如前文中提到的《法比都目》就是一本判例书,以后遇到类似的案件即可按此处理。这些都和现代的司法很像。
至於“人治”,封建社会在所难免,但是相比同时期的西方,遥遥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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