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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最后之所

寇仲以刀为主,徐子陵则以拳脚为根本。

    不是性格,而是越多接触武道,自然而然的就会如此,通过对武、对自身的理解渐渐倾向于自己最擅长的方向。

    第一楼主不一样。

    他怎么看都属于拳脚方面有着极高天赋的家伙,一个月前突然跑来找自己说要学习刀法。

    起初,天刀就是笑笑,没拒绝,毕竟他真的真的很喜欢这个乐观不羁的小家伙,并且对于武道有着极高的热情与追求,拿天刀当陪练,即便说杀心收敛,这个世界又有几个人敢?

    没错,从第一次认识天刀过后,李素前前后后找对方战斗了不下数百次。

    有时候,一天能打上七八次,明明被砍得全身是血,下一刻又一脸高兴的跑了进来。

    宋缺他也没保留,天刀不适合,就传了水仙刀法,虽然不是根本刀法,却也是天刀刀法大成之后观水而悟,是一套能够触及道的刀法。

    结果,一教,天刀被惊住了。

    武道这种东西,一旦开始学习了,那就如同一张白纸被涂上了色彩,想要扭转无疑是很难的。

    结果学习水仙刀法的李素呢?从拿起刀那一刻开始就如同一张白纸,问道级的白纸。

    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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