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节
者居其要位——这些人以及相关人等共同组成地方上的乡豪势族势力集团。
朝廷委派的二三人正印官,必须通过他们才能正常运转的统制拥有十几二十万丁口的崇州大县,丁税田赋也必须通过他们才能源源不断的收取上来。
长久以来,朝廷与地方势力已经形成稳定的利益分配关系,比如说崇州每年归户部调拨的正赋漕粮折银约一万两。一般说来,朝廷将崇州划为江东左军的饷源地,江东左军每年从崇州抽取的饷源也只能是每年一万两左右。
显然每年一万两银子是远远不足以养活江东左军的,便从这一点来看,地方势力一定对江东左军是极为戒备、以防止江东左军侵夺地方利益的。
陈坤不死,与林缚的矛盾只会深化下去,不可能得到化解,除非林缚真就甘心老老实实的每年只从崇州抽取一万两饷银。
实际上,崇州地处肥沃鱼米之乡,实际能抽出的饷银远不止一万两。
以崇州全县一百五十万亩良田计,崇州县丰年产粮应在三百到四百五十万石米粮之间。
宋佳跟父亲学习过各地的税赋,知道崇州县地方势力要是不隐瞒人口、田地,丁税田赋以及各种加派加在一起,差不多达到“五抽一”的比例,崇州一县的应纳税粮就将达到惊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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