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
尉,那好歹也是一方巨无霸,远好过被调到错踪复杂盘根错节的十二卫老牌军旅之中,做一个无助孤单被人轻视难有出头之日的小将。
前不久秦慕白刚回长安时与李恪有一次会晤,无意中听他说起,皇帝因他绛州之功,赐他世袭“荆州刺史”,年后即可上任。
到时李恪要被调走,自己何不随他一起去往荆州,当个都督?就算做不成都督,做个司马或是长史,再不济做个州官别驾或是府兵都尉也行啊!
到那时,二人联手还不在荆州轻轻松松的一手遮天么?总好过现在窝在百骑与皇宫之中,面对无数压力与麻烦,就没一日消闲过。而且,担任百骑使,极难再有觐升,做得再好,也顶多得些皇帝的口头表扬。如果做得稍有一点不好,那就极有可能是掉脑袋的勾当。百骑使,表面风光,其实是一个性价比极低的差事。哪里比得上到地方当个土霸王舒坦?
就连秦叔宝也不止一次的跟秦慕白说过,如有机会,不妨离开百骑这个漩涡之地。如有战争,从军出征去赚取军功是为上策;如果没有战争,却到地方典掌武事,只要运气没有坏到极点不出大岔子,那就是治理地方有功,容易升迁。
到地方基层深造个一两年回来再升官,如此迂回一番的做法实为许多京官所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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