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节
“我们回到广州的名义,是要和新的钦差大臣琦善谈判,并执行巴麦尊外相的训令。”著名的巴麦尊训令有这样十个条款:
开口岸,
设立使领馆,
割地,
赔款,
赔偿鸦片,
赔偿商欠,
赔款计年利5%,
英文为外交语言,
限期批准条约,
英国海军在中国沿岸的自由行动权。
这一系列内容,大大超出了琦善和义律在天津见面时义律提出的五项条件,有些内容琦善甚至连听都没有听说过。昨天,义律和琦善进行了一番书信接触。义律没有正式向清方提出了新的“十款条约”,而是试探了一番琦善的底价,或者说道光所容忍的范围:无非允许通商,默认鸦片贸易合法,再白送一个“严惩林则徐”,双方完全谈不到一块去。
“没有可能达成任何协议,甚至连谅解备忘录也不可能。”义律说,“谈判是需要妥协,而外相的训令没有任何妥协的余地,至于琦善,他只能照清国皇帝的旨意办事,没有妥协的权力。”
“我们的军队,需要一块陆地休整。”郭富没有执着于无聊的谈判草案内容,而是提到了另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我们谈下去是不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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