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谈判(二)
离开,这不公平。”“所以,我们签场约?”“对!场约!”——合约期是时间限制,场约则是次数限制,前者类似影视公司的签约演员,让陪酒就得陪酒,让陪睡……咳,总之,不听话就雪藏!运动员的黄金年龄能有几年?如果老秦稀里糊涂的签个三年五年的时间合约,那以后他就是孙子、艾尔海蒙才是爸爸的爸爸,想强行脱离?半个亿的身家也要元气大伤。场约相对公平。拳击手承诺打几场,在此期间内不能另投其他推广人,相应的,推广人也要承诺在多长时间内给服务对象找到符合要求的对手,否则合同作废。“不如我们设置对赌条款吧!”这厮卖弄着从帕克那里学到的术语:“如果我不能以全胜战绩登你也会赶我走的。”大佬露出标志性的白牙。要知道,是老秦主动提出的不避战,所以他完全有理由安排实力强劲的对手阻击,输上个三场五场的,一个拳击手的职业寿命就基本到头了。还是拿泰老虎举例。从1985年在纽约第一回合击倒赫克托梅塞德开始,到1986年在拉斯维加斯第二回合击倒特雷沃伯比克成为重量级拳王,足足打了25场!这还是全胜情况下的战绩!假设老秦输掉5场,等他成为拳王最少也打了30场,不算尚未谈及的赠送,按对赌条款还得再多打10场,而泰森的职业生涯一共才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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