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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9章 拿下广告代言

    苏冉目光落到合同上,第一眼就看到了醒目的合约期限和酬劳。
    合约期限:1990年8月20日-1991年8月20日
    协定酬劳:1000元
    对于苏冉这种从未代言过任何品牌也没有知名度的模特儿来说,这个价格简直是天价!
    “这个酬劳是王总定下的吗?”苏冉问。
    “是的。”卫律师多解释一句道,“第一次广告片拍摄定于8月20日。”
    苏冉沉吟两秒,接着往下看。
    合同细则是非常需要琢磨的,特别是小细节,比如第17条写的:作为乙方的苏冉,一年内禁止佩戴其他品牌同类产品,禁止为其他品牌同类产品拍摄广告。
    苏冉问:“挂历拍摄时需要手表做佩饰也不行吗?”
    “不行。”卫律师很负责的解释道,“一些摄影师会将商业广告融合在摄影作品里,就像苏小姐说的,把广告产品作为佩饰,进行隐形推广。”
    “这样看来,我需要尽快买一块儿手表了。”
    “苏小姐请看第二页的第7条,您作为金戈奇的广告代言人,在有需要的时候,金戈奇会无条件的提供产品支持。”
    第一页主要是苏冉要履行的责任,第二页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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