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五节 工潮乱起在粤港
当事人回忆:“那时候想在码头上下力不那么容易呐,要先找一个可靠的人做担保”,还要一次性*交纳“租轮子”钱(2元左右),“下河钱”(2元左右,交纳下河钱之后才能在码头上干活),自己购买简易工具如箩筐、扁担等。一旦成为码头工人,就有了固定下力的权利,也就有了收入的保障,那时候重庆各码头基本上每天都有活儿干,所以在码头工作后不久,他就将向亲戚借的7元本钱还上了。
当时他家有七口人,生活是非常艰辛的,因为“家人等着我的工钱吃饭”,所以只要是苦力活,他都去做,比如帮人抬滑竿、埋死人等。虽然那时候收入时好时坏,但工钱还是够家人温饱。据老人回忆,他给有名的“傻儿师长”范绍增抬过滑竿,一趟五角,一天就赚了2元。因为当时物价低廉,米价才几分钱一斤,2元钱相当于他们家一年的租房钱,可见这对他来说是笔不小的财富,让他至今记忆犹新。但是情形坏的时候也不少,有时候没有“活路”干时,一家人就只好就着野菜喝粥,饿着肚子直到找到新的活儿干。
在普通人印象中,上学对苦力工人家庭来讲应该是件奢侈的事儿,但是事实并非如此。老人回忆,他们家的小孩到了上学的年纪,也都去上学了,甚至“娃儿能读到什么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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