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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四节 廉政风暴起神州

的违法收入,从清代传承下来的各种“陋规”,在共和时期不仅未能遏制,反而愈演愈烈,不仅各层官员有之,甚至总统也参与其中。

    “革命政府时期的两届总统皆涉身其中,以胡传儒为例。”社会调查处的何涛举例道,“根据自乔夫任大总统时开始的‘陋规’,新总统到任后,照例应当由财政部筹拨150万元,由财政部总长亲自送交新总统,作为其到任后的零用——总统留100万元,另50万元给财政部总长。

    而胡传儒到任后,这笔费用由交通总长兼财政总长邹鲁送交,胡传儒竟全部留下,未按惯例给邹鲁50万元,邹不好意思索要,其他阁员也不便代索,这件事无形中就搁置了。

    直到广州光复以后,邹鲁逃亡南洋,居无定所。有人劝胡传儒还给邹鲁一部分款项,借资补偿其损失,胡传儒也只给了邹鲁8万元。

    “出于政治目的的各种行贿收买和相应的贪污行为比比皆是,自北洋开始,经乔夫、黎元隆、胡传儒乃至地方军阀陆荣廷、唐继尧、程德全、程符、熊克武、刘存厚等大小军头,无不是带头为之。”何涛说。

    至于乔夫、黎元隆为了稳定自己的总统地位,不仅要收买本派系的实权人物,还要试图收买一部分吴宸轩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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