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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四十八章 以人为本

杀人偿命乃是复仇的心态,律法如果是基于礼法道德,就不应秉承这种精神,由此引发对于当前律法一系列刑法的论证,好比说打人,唐朝律法打人也分打的程度,有损发肤比没损,罪行要重很多,理由就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基于这一点,那么朝廷的处罚也是杖、鞭刑,朝廷也损害了百姓的发肤,即便是罪犯,那也有父母的,父母是无罪的,朝廷也不能轻易的伤害罪犯的父母。

    文中大规模的论证当今刑罚的不人道之处,等于就是反对鞭刑和杖刑等伤害犯人的刑罚。

    长孙延他们看得也是频频点头。

    李治若有所思道:“违法者理应受罚,这是理所当然的,可是这鞭刑、杖刑主要目的是为了警告,还是为了惩罚,亦或者是遵从杀人偿命的思想呢?”

    长孙无忌捋须道:“依老朽之见,这三者皆有。”

    这杖刑罪犯,肯定也有安抚受害者的目的,带有报复性质的。

    在这方面,韩艺有发言权,因为他曾也被杖刑过,道:“陛下,微臣认为这文章写得非常对,杖刑和鞭刑能够得到什么?给予警告?给予警告的办法有很多,犯不着用这种刑罚,这样的结果,只会伤害犯人的身体,让受害者出口恶气,律法是为了维持公正以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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