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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五六章 广州禁烟(二十)

几日,澳门同知蒋立昂就回禀,“孟买港脚船——‘担麻士葛号’,船主弯剌,装有棉花、纱、藤、胡椒等货外,船上水手一百名,大炮八口,自孟买开行,于十月十一日抵达大澳。今求牌进黄埔卸货,并买货物回去。除此货物之外,船中并无鸦片及违禁货物。”
    次日,弯剌遵式所具甘结便送达虎门,“具甘结夷人弯剌,乃‘担麻士葛号’之船主,今到****大宪台前具结:远商之船,带棉花、纱、藤、胡椒货物来广东贸易,远商同船上之伙长水手,俱凛遵****新例,远商等并不敢夹带鸦片。
    若察验出有一小点鸦片在远商船上,远商即甘顾交出夹带之犯,必依****正法治死,连远商之船货物亦皆充公。
    但若查验无鸦片,即求大宪恩准远商之船进黄埔,如常贸易。如此良歹分明,远商甘愿城服大宪。此结是实。
    有了两艘商船遵式具结进入广州,尖沙咀洋面的商船主们登时就坐不住了,一则是长期滞留在尖沙咀洋面,担心货物损坏,二则,时间拖的太长,要看海贸旺季就将过去,他们哪有不心焦的?
    九月二十八日一早,‘撒克逊号’和‘罗压尔沙逊号’两艘商船就偷偷离开尖沙咀开向虎门,准备遵式具结进黄埔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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