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节
租楼,都没有物业公司的踪影。居住在这一带的,基本上都是流动人口。
这样的地方,夜间摆摊的小贩总是很多。
烤羊肉串的、大排档、面、粉小食摊、核桃葡萄干、臭豆腐、炸豆腐、水果等等,占满了一条又一条街道。人行道上,这些摊贩们占据了两端,中间仅留下勉强容两个人同时通过的通道。
这些小摊出售的食物、水果等,价钱都很便宜、实惠。
对于大多数打工阶层而言,是最理想的消费地方。
混混们平时也是在这种地方吃喝,除了大熊那类家庭太富裕的外,都不会涉足动辄上百的正规酒楼。
但是,这些小摊贩赚钱并不少。
生意差些的,不比打工强多少。但生意好些的,一个月收入三千多很平常,生意非常好的那些,甚至月收入能够超过一两万。
他们是道上征收保护费的对象。
这种保护费,说白了跟商铺门面的铺租差不多、跟公司企业的税收差不多。
如果不交,那就没有办法在这里继续经营下去。
换一个地方经营,一样有主导黑夜规则的道上势力征收保护费。
没有人收的地方,要么是城管查的严、根本无法做生意;要么是偏僻的没有什么客源、没钱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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