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放弃改编权
1971年,李小龙打算港岛发展,他向邵氏毛遂自荐,要求片酬每部1万美金,结果邵义夫只肯给2000美金。
邹文淮听说后,马上就找到了李小龙,以每部电影7500美金的片酬签下了他。
李小龙火了,嘉禾活了。
可惜好景不长,1973年李小龙暴毙,嘉禾突然失去了摇钱树,出现了后继无力岌岌可危的局面。
没想到此时邵义夫又犯了一个错误,让嘉禾奇迹般的起死回生了。
1974年,喜剧演员许冠文拿着一个剧本,向老板邵义夫提出,希望和邵氏合作拍一部电影,并且平分票房收入。
邵义夫连剧本都没看,就把他赶出了办公室。
不久之后,许冠文加盟嘉禾,并很快推出电影《鬼马智多星》,一举打破李小龙生前电影票房纪录。
因此,嘉禾也成了70年代,唯一能与“邵氏”相抗衡的电影公司。
嘉禾的成功有两个关键原因:
第一是邵义夫有眼无珠,连失两位天才。
其二是邹文怀首创的“独立制片人拍摄制度”。
这件事说起来绕口,其实非常简单。
那就是嘉禾出资,许冠文拍片,电影拍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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