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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章 买下一座寺庙

明还真是没想到:“原来是旅游公司经营的。”
    “中都影视城起初,只是作为一些影视剧的外景基地,后来越建规模越大,成了一个旅游景区。”周摇光详细解释道:“所以,很多人就做起旅游这方面的生意,很多原本用来取景的地方,都被旅游公司承保或者干脆购买下来。”
    “也就是说,诈骗寺的性质属于旅游景点,而旅游公司也是当做景点来运营的。”
    周摇光点头:“没错。”
    这条信息非常重要。
    因为真正意义上的寺庙,所有财产归属寺庙自身所有。
    寺庙资产在理论上来说,属于内部成员共有,共同管理,但上面有专职部门指导和监督所有寺庙。
    所以,寺庙资产如果设计买卖,可就不是那么容易了,不过倒是可以承包。
    比如秦启明长大的那座寺庙,其实就有对口的政府部门负责。
    只不过,那座寺庙实在太偏僻,再加上又只有不信禅师一个和尚,所以上面的人平常根本不过问。
    诈骗寺既然是旅游景点,意味着不算是宗教场所,因而不归属这个专职部门。
    应该说诈骗寺属于旅游商业地产,这要是买卖就很容易,只要大股东愿意卖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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