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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一 不知腐鼠成滋味, 猜意鸳雏竟未休?

不必如此。
    ――大明律中对于逃税这一条本就惩罚严厉。明太祖朱元璋亲自编撰的《大诰》三篇,其中就有专门惩处逃税抗租地案例――以朱重八贪官剥皮的性子。犯人当然只有一个下场……
    所以用抗税这条处死王大户完全合法,即使按照明王朝的法律也是一样。倒不用费心思另外罗织罪名了。
    这样也可以突出主题――就是要明确告诉那些大户,短毛大爷们这次的收税纳粮行动,不允许任何人反对。
    此外,作为一个合格的,出色的,有着几十年从政经验的老胥吏。严文昌十分清晰地领会到了庞雨等人的意图。因此在文告中还额外注上一笔:除了王大户本人以及几个手上有血债地恶奴被按照大明律处死之外,王氏家人都被保全下来。他们甚至被允许带着少量剩余家产离开海南岛。官府将安排船只送他们去大陆上。
    严文昌原本以为自己做的已经很完美了。不过,当庞雨来找他,递给他一张表格要求作为文告附录一并发往辖下各县时,老严这才发现:在追求完美方面,和这些短毛大爷相比,自己还远远不够班咧。
    ――那是一份说明性的资料,关于王家家产的去向问题。作了非常详细地阐述:官府只取走本次应缴税粮,以及以往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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