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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章:给脸要不要?

官,名叫庄严,竟敢说他贪渎是童公公指使的,每年童公公从他身上捞了一大笔好处去。

    童虎眸光一厉,冷笑道:“我早说过这个庄严不可靠,是个软骨头,原来早已将我们卖了。”

    童贯并不接茬,只是叫童虎继续去看。

    沈傲在信中慷慨言辞道:这个庄严,实在胆大包天,竟敢将污水泼到童公公身上,实在该死。童公公为人清正,两袖清风,下官很是敬仰,心向往之,岂会和这等人同流合污,犯下滔天罪行。下官绝不会听他胡说八道,已叫人抄没了他的家财,夷平了他的三族……

    看到此处,童虎叹了口气:“这个沈傲,果然雷厉风行,说杀就杀,便是让我听了,都不由丧胆。只是他这般维护父亲,不知是什么缘故呢?”

    童虎好奇地继续看下去,沈傲接下来继续写着:不过庄严既然攀咬到了童公公身上,按律,童公公还是出来自辩的好,否则若是有心人听了,真当童公公是那庄严的同党,百口莫辩,岂不是毁坏了公公的清誉?

    最后一句话更是奇怪,竟是将庄严抄没的家财数额列了出来,如金一千三百两,银四千九百两,钱钞七百九十万贯,另计珍宝无算,折合总计一千一百万贯。

    童虎吁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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