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玉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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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南镇西南,数百里外的豫章城内,城北边的一座靠近太守别苑的大宅子里,此时正有一个四旬的中年男人正在愁苦着。
男人姓段名璋字志辉,乃是豫章郡的长史,从五品上的封疆大吏,是除了太守和别驾之外豫章郡内的第三号人物。
豫章郡本就是上郡,比周边的几个郡都要高上一级,加上又是整个江南西道的首府所在,太守王冼更是兼着江南西道采访处置使,为整个江南西道的军政一把手,所以豫章郡的属官们虽然级别和其他上郡一样,但是地位无形中却要高出那么一截。
唐时地方官制,改前朝的州为郡,只是天宝年间又被玄宗罢州设郡,地方一把手的称呼也由刺史复为太守。太守身为一郡长官,任期一般为三到五年,任毕还朝,而且一般都不是本土人士,这也是郡县制的一大优点,能够有效地遏制地方宗族实力。
同时为了防止太守们像汉代一样最终演变为实权割据,又在太守之下设立了“别驾”、“长史”、“司马”三职分掌监察军政,这三人“纪纲众务,通判列曹”,年终还要轮流入京,向中央政府汇报一年以来本地的政务、户口和赋役情况。
段璋的烦恼便来自于去年入京汇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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