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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们,注意了!

看成是原始社会部落时期的延续,王族是实力最强的一个部落,诸侯其次。但又和部落联盟不同的是,各宗族之间,也即王族和诸侯之间存在着明确的等级区分,明示着上下尊卑。[6]

    很显然三代的行政权力由王族和诸侯们共享。但是由于疆域的拓展,甚至于区区一个诸侯国的领域也远远大于部落时期的一个部落联盟。[7]此时的诸侯们,自然不可能再去像原始社会的部落首领们一样“事必躬亲”,于是便只能选择可靠地人替他们管理疆域上的大小事务,这一类人便是“臣子”。当然,此时的“臣子”们还只能算是各诸侯的“家奴”,事实上最初的“臣子”相当一部分都是诸侯本宗族内的,和诸侯具有血缘关系的亲人,这样一群人自然也就只对本诸侯本宗族效忠,然后在名义上接受君王的统治,和其他诸侯的臣子们互不统属,地位是一样的。

    从此,统治模式便由原始社会的首领、民众两层转变为君、臣、民三层,“臣子”这一举足轻重的阶层从此登上历史舞台。

    宗法制的基础是血缘关系、准则是大宗和小宗之间的区分、内核是父系家长制、并且严格遵从尊卑长幼之间的关系。殷商时期,宗法制已经开始形成一些雏形,这是因为统治阶级需要用之来巩固奴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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