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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清明节

    对于支付1622年度第一批次明朝移民的资金的处理情况,外交部长苏宁根据《国家公务员行政管理法》的内容,以越权与失职为由主动要求接受调查,众议院部分因为被人指责不厚道而骑虎难下的议员,也乘机顺着苏宁的态度下了台阶。[ ~]

    两院表决结果,弃权票再次大范围出现,但没有一张反对票,因为即便心里耿耿于怀,但谁也不愿意公开表现出自己对明朝移民事务的“不尽心”。

    又是两天后,1622年4月4日,经过激烈的争执,《移民互助税法案》被众议院通过,参议院审批时极为谨慎,以一票优势险险而过,随后内阁总理齐建军签署实行。

    该法案规定,所有企业从该月起须增缴3%的企业移民互助税;所有在中华美利坚共和国拥有临时定居权以上身份的居民,个人月收入超过15美元的,每月也须缴纳额外50美分的个人移民互助税。

    这项法案将使国家每年在移民预算之外获得20多万美元的专项资金,虽然数量依然不足以应付庞大的移民事务支出,但总算是有所帮补,而且属于专项财政项目,不在年度预算之内。

    年度移民预算剩余40多万余款,另增编50万临时拨款,这一下国库的预备资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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