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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房屋买卖临时合同

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屋交易所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一万叁千玖百叁十叁元整,剩余房款人民币二万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4.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一天内将交易的门面房全
    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涉及的电费和卫生费等一切费用结清。
    5.经双方协商,房屋交易费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过户手续费由甲乙双方平均承担。
    6.甲乙双方签订约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应
    在三日之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含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一日内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还给乙方。
    出卖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
    一九八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孙健,写得好,我们没意见!”
    李松波与郭春华仔细的读了一遍,相互点头同意,在孙健的面前,自叹不如。
    “拐子,那我就再抄一遍!”
    孙健很快又抄写了一遍。
    房屋买卖临时合同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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