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章 诛杀文杰
将军令秘调长安驻军往洛。
大罪二:骑马直进显仁宫左门,过宣德殿,至寿山口。
大罪三:乘椅出入大内,肩舆直入宣德殿。
大罪四:娶出宫女子为妾。
大罪五:於各路军报任意压搁,有心欺蔽。
大罪六:皇考圣躬不豫,东方文杰毫无忧戚,谈笑如常。
大罪七:皇考力疾批答章奏,字迹间有未真,东方文杰辄谓不如撕去另拟。
大罪八:兼管兵部报销,竟将兵部事务一人把持,变更成例,不许部臣参议。
大罪九:上年人奏苏家堡贼谋反,东方文杰驳回原摺,隐匿不办。
大罪十:其子欺压百姓,胡乱杀人,作威作福,市井抱怨。
大罪十一:擅自从刑部调配人犯。
大罪十二:兵部记名人员任意裁撤。
大罪十三:楠木房屋僭侈逾制,仿照显仁宫制度,园寓点缀与显仁宫蓬岛、瑶台无异。
大罪十四:寿春坟茔设享殿,置隧道,居民称陵。
大罪十五:所藏珍珠手串二百馀,多於大内数倍,大珠大於御用冠顶。
大罪十六:宝石顶非所应用,乃有数十,整块大宝石不计其数,胜於大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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