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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 首看权

着》这部让李琳琳很震撼,就像是在看一部民族的苦难史。

    从小的方面说,这是一个人如何活着的故事,从大的方面说,这就是一个民族的缩影。

    即便没有慕致远的关系,《百花》也要发表这篇。

    她是一个很有胆识的人,别的杂志社不敢发,她敢发,先发表出来再说,大不了就是犯错误,写检讨,写完检讨下次碰到这种事还会再犯。

    这就是屡错屡犯,反正她是李老的女儿,也没人会把她撤职。

    这个年代有一个“首看权”的说法,一些人可以在杂志没有出版前看到杂志的内容。

    比如说华国大导演张亿谋,在1988年就和《百花》签订了“首看权”的协议,他支付一些费用,每一期《百花》杂志的清样出来后,会邮寄给他一份。

    这时候,杂志还没有上市,张亿谋就有时间决定哪篇作品他想签下来改编成电影。

    这说明在《百花》上发表的作品质量高,不少影视行业的公司和大导演们都会与有影响力的文学杂志签订类似的协议,从而抢得先机。

    李琳琳决定把《活着》发表出来,而《百花》的清样也会提前寄给拥有“首看权”的人。

    林子轩不清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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