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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第55章 河图洛书

为二,为偶。

    (《易学启蒙》)蔡沉:“河图体圆而用方,圣人以之而画卦;洛书体方而用圆,圣人以之而叙畴。”并认为河图主象、洛书主数;河图主偶、洛书主奇;河图主静、洛书主动。

    (《洪范皇极·内篇》)清万年淳以图之方圆论河洛关系,认为:“河图外方而内圆”,“中十点作圆布”,“外四圈分布四方,为方形,十包五在内,仍然圆中藏方,方中藏圆,阴中有阳,阳中有阴之妙也。而十五居中,即洛书纵横皆十五之数,是又河图包裹洛书之象。河图点皆平铺,无两折,洛书亦然。”“洛书外圆而内方,圆者黑白共四十数,圆布精其外,包裹河图之象。”“河图已具洛书之体,洛书实有运用河图之妙,因将图书奇偶方圆交互表之以图。”

    (《易拇》)近代杭辛斋认为:“河图为体而中有用,洛书为用而中有体。”“有以图书配八卦者,多拘执而不能悉当,其实河图为体、洛书为用,河图即先天,洛书即后天。”“故图与书,相互表里,不能分割。”

    (《易楔》)还有人认为河图重“合”,具有奇偶相配、阴阳互抱、生成相依的特点;洛书重“分”,具有奇偶分离,生成异位的特点,两者一分一合,体现对立统一、盛衰动静的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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