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二章 黑账
洗钱犯罪日趋猖獗,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有许多地下钱庄,每年非法流出境外的资金数以百亿计,尽管早在1997年就把洗钱罪写入刑法,但直至今日内地各省份因洗钱罪获刑的人不超过30个。而香港一地,仅去年就有217人。
这项数据很尴尬,没经验,没资源,连相关法律都不完善。
相比立法理念的缺憾,体制的羁绊也存在。
侦查部门如果对洗钱罪立案,工作强度会特别大,因为洗钱牵涉到的部门众多,涉及银行、税务、海关,并且洗钱罪也没有具体的受害个体。说句丧气话,公安机关尤其经侦部门目前对洗钱分子只能起到一定的“恐吓”作用。
而且,国内尚未建立完善的征信体系。
即使在银行内部,反洗钱的调查配合也存在一定困难。
反洗钱调查往往需要查询人民币账户管理系统中单位和个人在商业银行的开户情况,征信管理系统中的贷款信用情况,国际收支申报系统中企业和个人的外汇收付情况,个人结售汇系统中境内居民的购汇结汇情况等,而这些系统属于不同部门管理。
此外,反洗钱的管理架构也严重不适应目前的反洗钱形势。
央行于前年成立反洗钱局,开始承担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