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四篇(四)
《周易》的说法。《左传·昭公十二年》里记:“南蒯之将判也……南蒯枚筮之遇《坤》之"比"曰:‘黄囊元吉’以为大吉也,示子服惠伯曰:‘即欲有事,何如?’惠伯曰:‘吾尝学此矣,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外强内温,忠也。和以率贞,信也。故曰‘黄裳元吉’。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元,善之长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饰。事不善,不得其极。外内倡和为忠,率事以信为共。供养三德为善,非三者弗当。且夫《易》,不可以占险,将何事也?且可饰乎,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参成可筮。犹有阙也,筮虽吉,未也。”
这里记载的可以说是子服惠伯对《周易》一书发出的一套新诠释,如同周初产生的“以德配天”观念。这子服惠伯对《周易》一书用于占筮的说法,可以说是代表了春秋后期社会新思潮下的新理论,即是“以德配筮”的观念。这实际也是在面对《周易》一书的性质问题,还不能正确对待,而寻拆中主义的说法。“吾尝学此矣,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子服惠伯在面对南蒯用《周易》筮卜得到《坤》里“黄裳元吉”的文辞,认为“大吉”所寻问时做出的一番回答。这句话的白话意思:“我也学过《周易》。如果忠信的事情就可以符合卜筮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