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四篇(十七)
要遵循《周易》一书里的四种原则。其中一项是来占筮,其它三项是“辞”、“变”、“象”。这正是《系辞》作者被今本《周易》的外在形式所迷惑,而亦理亦筮的论《周易》。
无论《系辞》作者们论述的“言辞”、“变化”、“取象”多么的义理深奥,都被所认为《周易》有占的功用冲消掉。
这就是《系辞》对《周易》一书性质的说法,有四种圣人之道在其中,其一是占卜的功用,《周易》岂不成了筮卜的工具么?
这岂不成为“哲学变成了神学的婢女”了吗?进入帝国时期,哲学与神学相合流。确实是这样,《系辞》里的哲学思想成为后封建时期神学天命思想的活水源头。后封建时期与先秦相比,没有了哲学。后封建里的哲学成为了天命神学的解释工具。
那么,我们要问《系辞》作者从何得出《周易》“以卜筮者尚其占”的根据呢?即《系辞传》认为《周易》能用来筮卜的根据是什么呢?其认为的根据是否能够成立呢?我们已知《左传》里记述春秋史巫用《周易》之名份来筮卜,但那是史巫的错误认识,是将早已出现的那套“六联体”符号,即并不是《周易》里原创出的六十四个不相同的“六联体”符号,分出八个经画符号(春秋时期还没有出现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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