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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四篇(十八)

是否说明了“卦学”与《易》义理还是有区别的。显然《系辞》的作者也无法弄明白,史巫称之谓用“《周易》筮之”,而用“卦学”解之的成因是何。说明《系辞》作者们也被《周易》(及今本《周易》)的卦爻结构形式与内容里义理给弄糊涂了。“卦学”与《易》(《周易》)之义理,还是很容易分辩的。但古人很难分辨的是史巫为何称用“《周易》筮之”(即用《周易》卜筮),又把“筮学”(即卦学)与《周易》义理混同一起来论述。但“卦学”又是自我体系的内容,而《周易》里义理也是自成体系的内容。《系辞》文里在论“八卦”与《易》之义理时,又不自觉的各有偏重。如《系辞》里论《易》(即《周易》,严格地说《系辞》作者所研究的《周易》文本,应是今本《周易》)的内容:
    “《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
    “生生之谓《易》” 。
    “夫《易》,广矣大矣,以言乎远,则不御;以言乎迩,则静而正;以言乎天地之间,则备矣。”
    “子曰:《易》其至矣乎?夫《易》,圣人所以崇德而广业也。”
    “子曰:‘作《易》者其知资乎?’《易》曰:‘负且乘,致寇至。’负也者,小人之事也;乘也者,君子之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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